(口述女主角 晓春)
那次公差,其实我是为坤而去的。他离开我已一年多了,他是为我而去美国的,严格意义上说,他是偷渡客,只不过一切手续还算齐全。
父亲看不起坤,因为他是个无业者。所以,对于我们的恋爱,父亲百般反对……应该承认,以世俗的眼光看,我和坤是不般配的,我出身名门、小巧玲珑、大学本科,在某外企做总经理助理;他则高中没毕业就外出打工,黑壮、粗野、还纹过身,曾因打架被拘留过……总之,在我父亲眼里,他是粗人,是个没地位的穷光蛋。
可是,我和他青梅竹马,他打架是因为有人欺侮我,他挺身而出;他纹身,是给我表心迹,因为背上“刻”的字是我的名字,他说,他要一辈子“背”着我走……他也许粗鲁,但有骨气,也许有点儿匪气,但率真,也许一无所有,但一直在努力,从泥水工一直做到开家装公司,虽然一切都非一帆风顺,但他是白手起家。他说过,不混出个人样,是不会“打扰”我的。
也许,他所谓的“人样”就是成为富翁财主,但他的信心与忠诚,令我感动,不,是深深地吸引着我。他可以为我献出一切,哪怕当众出丑。有一次,在街心公园玩儿,因为赌气,我随口说:“你敢为我跳进那喷泉里‘洗澡’?”他二话不说,转身就跃入了水池。所有的行人都围过来看热闹,有人说他是疯子。但我就喜欢他的疯狂。
后来,他的装修公司无法继续生存下去,他变卖了一切,去了美国。每次打越洋电话时,我都能听到他吸烟的声音,他在控制着自己,他曾说:“我真想说一句流氓的话,以解相思之痒!”但他没有。其实,他是个爱讲粗话的人,但在我面前,他总是文雅得像个“研究生”(他的话)。
决定顺便去纽约看他,我没有事先告诉他,实际上,那次出差是与经理艾伦一同去的,时间安排很紧,只在离美最后一夜,我们抽空搭车去看他,我知道他在一家中餐馆里打工……我们有点儿迷路,街上已无行人,暗淡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弄得很长很冷。估计是下错了站点,离他的住处还得走半个小时路程。